《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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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实施意见》为0~3岁幼儿照护问题开出了哪些良方呢?《实施意见》明确,通过各项措施,到2020年,全省要实现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体系初

随着二胎时代的全面到来,家庭照顾孩子的负担越来越重。尤其是孩子0到3岁的时候,孩子还没有到上幼儿园的年龄,家里的老人养孩子太累,又不容易找到合适的专业育儿老婆。许多家庭都面临着“无处照顾孩子”的问题。

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起草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关爱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作为《实施意见》),并公开征求意见。这份《实施意见》为0-3岁儿童关爱开出了哪些良方?

《实施意见》提出,大力推进社区婴幼儿保育服务发展。首先,要统筹规划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标准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适合常住人口规模的婴幼儿照料服务设施和配套安全设施,并同步验收交付使用。城区老区和已建居民区没有婴幼儿照料服务设施的,必须限期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大力推进资源下沉、服务下沉、管理下沉0 3岁婴幼儿托管,充分发挥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的积极作用,成立志愿服务队,为社区服务。婴幼儿照护,为社区学龄儿童的家长提供照料。提供科学的育儿指导服务。推进农村和贫困地区婴幼儿保育服务,推进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依托家长课堂、孕妇学校等,加强对儿童生长发育、儿童营养等方面的综合干预,促进幼儿发展。

要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机构,鼓励新建、改建、扩建、联合设立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业等综合功能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机构。培训、家庭育儿指导、社区亲子活动、家长课堂。护理服务场所;通过政府民营补贴、公建民办、综合奖补等方式发展普惠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儿班,招收2-3岁幼儿。引导社会力量举办专业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实施意见》明确,通过多措并举,到2020年,全省实现初步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体系的目标,每个市(州)至少建立2家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到2025年,婴幼儿保育服务政策体系基本健全,服务体系基本形成0 3岁婴幼儿托管,服务水平显着提高,群众对婴幼儿保育服务的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公众可于2019年10月24日前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 。(黄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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