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职工团购房公积金阶段性提取政策的通知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问: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与追加首付款有什么区别?答: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是指职工提取公积金直接作为购房款首付部分;追加首付款是指职工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首付部分,在完成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增加首付,以提高首付款比例。问:我和配偶公积金资金较多,可以全部提取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实施职工团购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

政策通知

所有贡献的员工:

为支持缴费职工的合理住房需求,经研究公积金贷款,决定对职工团购实行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条件

(一)贵阳市和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参加贵阳市职工商品房团购活动。

2.定期提款政策

缴费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三、实施时间

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 工艺

第一步:查询。提取申请人可通过“贵阳市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支付宝等渠道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第二步:签订合同。提款申请人与房屋出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三步:提取。合同签订后,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地址附后)(配偶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件和婚姻关系证明)证书),不需要其他证书 材料。

第 4 步:付款。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申请人提取的资金直接划入该住房单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五、注意事项

(一)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金额。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的资金,退回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附: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地址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职工团购房公积金阶段性提取政策的通知

2022 年 11 月 18 日

最新解读!贵阳市职工团体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政策

11月18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贵阳市职工集体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提取政策进行解读。

问:住房公积金首付和附加首付有什么区别?

答:住房公积金缴存首付款是指职工直接提取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款部分;追加首付款是指职工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购房首付款部分,在完成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后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增加首付款。提高首付比例。

问:这项分阶段政策的目标群体是谁?

答:公积金阶段性提存政策针对贵阳市(含贵州省铁路系统)及贵安新区职工参与团购商品房已缴存住房的职工公积金。

问:如何查询公积金余额?

答:您可以通过“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支付宝等渠道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问:我去哪里申请?

答: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窗口均可办理此项提取业务。具体地址可通过中央门户网站查询。

问:我需要提供什么信息?

答:本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即可申请(若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交配偶身份证件和婚姻关系证明),无需其他证明材料。

问:这个阶段性政策什么时候实施?

答:本阶段性政策实施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职工需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Q: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转到个人账户吗?

答:不能。您提取的资金将由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管的住房单位销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Q:我和配偶有很多公积金,可以把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全部提取作为购房的首付款吗?

答:可以,但提款金额不得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金额。

Q: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后,还可以继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是的。

Q: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足怎么办?

答: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不足部分可以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商品房按揭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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