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生育政策,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三孩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限制性措施,清理废止相关处罚规定,落实积极生育扶持措施(以下简称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我省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体系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显着提高,普惠型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快0 3岁婴幼儿托管收费,成本降低生育、育儿、教育投入明显减少,生育水平适当提高。男女比例保持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到2035年0 3岁婴幼儿托管收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备,服务管理机制高效运行,生育水平更加适中,人口结构将进一步改善。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契合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家庭发展能力显着提升,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明显实质性进展。人们。
优化生育政策促进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依法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和配套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等限制性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户籍、入学、就业等与个人出生情况全面脱钩。各市(州)根据当地人口变化趋势,制定“一老一幼”总体解决方案,细化《关于促进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料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和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落实出生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工作。推动出生医学证明、儿童疫苗接种、
加快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普惠型托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每个市(州)每千人拥有4.5个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中心,公共普惠托育服务能力逐步增强。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幼儿、婴幼儿相关专业,逐步扩大招生规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托育机构提供多种贷款产品和服务。发展社区托育服务,在新社区建设托育服务机构,在老旧社区闲置房屋设施改建托育机构,利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发展托育服务,支持建设一批嵌入式、分布式、链式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儿服务。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降低“养孩子”成本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婚假、产假、男职工护理假、育儿假制度和哺乳时间的规定,依法依规保障假期和福利。各地要因地制宜,采取住院分娩补贴、0-36月龄婴儿家庭托儿补贴等方式,依法对生育二胎以上子女的家庭提供托儿补贴。 ,落实育儿补贴制度。降低育儿成本。落实国家有关生育扶持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各地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时,
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
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二孩家庭,继续执行现行各项奖励扶持制度和优惠政策。按照国家要求和我省有关规定,实行独生子女陪产假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等相关政策;优先入住公立养老机构,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养老服务;对住房困难,优先保障住房。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特殊计划生育家庭成员中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护理补助。强化属地责任,建立定期巡视制度,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双岗”联系制度,牢牢织好贴身帮扶安全网。